(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计划,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职责权限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制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