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河分局隶属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主要负责对南开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以及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明分局组建于2001年9月,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管。
1、负责对辖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重大的违法案件实施稽查,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违法案件实施稽查。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各类规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