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于2001年7月27日成立,当时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2004年2月更名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于2001年7月27日成立。内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药品监管稽查科、食品监察科、法制宣传科,下属机构有闵行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于2001年7月27日成立,当时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职责和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职责和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职责和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