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法规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