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各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法规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