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04年11月26日挂牌成立,系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能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的监管职能。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承担综合监督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一)监督实施国家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公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及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等药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方针。(二)负责荣昌县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1.承担食品企业许可事项现场核查验收和有关认证工作;2.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贯彻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贯彻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