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拟定有关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有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运用监管手段,配合综合经济部门贯彻实施医药产业政策等。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依法负责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依法负责对化妆品的监管。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广元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于2013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39号) 设立,挂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白银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于2005年10月18日挂牌成立,属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行政接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