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