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一)贯彻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贯彻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巴南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成立于2001年12月,2003年12月更名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南区分局,2014年3月进行机构改革,整合工商、质检部分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一)贯彻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