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各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定工作规划、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装备、车辆、信访、接待、保密、保卫、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报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法规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