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漯河市委、市政府年度办公室会议精神,指导本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及上下级机关之间的联络工作。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地方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文〔2010〕16号),设立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相关地方性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壁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及重要文件的督办查办工作。
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国有资产、经费的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科: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 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职责: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食品药品检验所主要职责:草拟本辖区药品抽验计划,承担药品监督管理局抽验计划下达的抽验任务,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上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