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食品行业的政策、法规、任务和要求。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性制度草案。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订我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定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开展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