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负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设工作。
(一)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制定地方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有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运用监管手段,配合综合经济部门贯彻实施医药产业政策等。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市地方性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办法,规定及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方针政策,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相关政策;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制定并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制度。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