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管理的发展规划、计划。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职责权限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1.承担食品企业许可事项现场核查验收和有关认证工作;2.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