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设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级),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现有内设处室和稽查执法机构18个,局直属单位12个。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2月28日,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正厅级机构。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帮助下,在新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全省16个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90个县分局,23个县药品监督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4号)精神,设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加挂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省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药包装材料等)和 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主要职能:(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