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贯彻实施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主管保定市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职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规定、规划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及上下级机关之间的联络的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机关文秘、宣传、信访、档案、督办查办、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建立业务信息系统,承担计算机网络和综合信息管理工作。
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公文的签收、分办、传递等工作;负责以局名义印发公文的审核、并指导本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三门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三门峡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