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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品行业协会于1985年成立,最初是由原广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办、广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工业办、广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等机构组合而成,并由食品(燕窝、副食品蔬菜果品、粮食、酒家、食品添加剂、饮料、研究所、检验检测、大专院校等)行业企业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在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食品行业的政策、法规、任务和要求。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性制度草案。
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