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职责和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各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定工作规划、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装备、车辆、信访、接待、保密、保卫、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报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